其他登记事务相关材料规范
【53】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
1.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。(自拟)
2.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。
3.原核准登记文件。
4.涉及外资审批事项的,还应当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。
5.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【54】企业申请迁移调档提交材料规范
1.企业迁入(迁出)调档的申请。申请应载明公司名称、申请迁入(迁出)调档事由、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的事项、权限、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内容,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、企业加盖公章。
2.迁入地登记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调档函(仅用于迁出地登记机关收取)。
3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注:
1.企业申请迁入(迁出)调档的申请可自拟。
【55】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
1.《公司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(外商投资的公司填写)/《非公司外资企业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(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填写)。
2.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(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)(仅限于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提交)。
3.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规定以及企业章程作出的决议或决定,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。
4.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。依照《外资企业法》、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》等法规申请设立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还要提交合同。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提交的公司章程、合同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。
5.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,按相应的材料规范提交相关文件。
6.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【56】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
1.变更后的企业类型适用的登记申请书。
2.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(仅限于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提供)。
3.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,按相应的材料规范提交相关文件。
4.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注:
1.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适用本规范。